华东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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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6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开展工作;20184月,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教师工作部调整为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定期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为校党委指导教师工作提供参考。

(二)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三)牵头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包括师德培育、教师典型选树、师德考核与监督、奖励与惩处等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协助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

(五)建立以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导向的教职工表彰奖励体系,统筹做好学校教职工各类奖项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接收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举报,对师德失范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七)统筹教师培训研修、职业发展咨询、学习资源服务等支持教师全方位发展的内容供给资源,完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八)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依法保障教师尊严,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弘扬尊师风尚。

(九)完成学校党委(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