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我校“双一流”建设,将创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高度重视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培育创建。
二、学习教育
各单位应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建设培育
各单位应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关注扶持教师团队,推进我校教师团队的建设。争取在校内培育树立一批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知行统一、甘于奉献,团结协作、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榜样。
四、具体安排
(一)评选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申报团队应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二。
(二)名额分配
每单位可推荐1个教师团队。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华东师范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三)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本单位行政和党委公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闵行办公楼715,中北办公楼中楼1210),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党委教师工作部的邮箱(jsb@admin.ecnu.edu.cn)。
(四)组织评审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我校推荐团队,并报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同时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名单。
五、配套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对我校确定的培育团队给予支持。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东师范大学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