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关于开展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0   作者:  浏览次数: 57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教育部宣传学习全国优秀教师黄大年同志和钟扬同志先进事迹的要求落到实处,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工作部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共同开展“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引导教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人才培养使命,爱国荣校,甘于奉献。号召教师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学校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不断努力。争取在校内培育树立一批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知行统一,甘于奉献;团结协作,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榜样。

二、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具体安排

1.推荐名额

每单位限推荐1个教师团队。

2.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430日前将《立德树人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报送教师工作部(闵行办公楼715,联系电话:54344655;中北办公楼中楼1210,联系电话:622313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师工作部邮箱(jsb@admin.ecnu.edu.cn)。

3.评审程序

教师工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学校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创建初步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创建支持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立德树人教师团队给予支持。每个团队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将认定通过的团队作为学校推荐申报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培育团队。

  

  

  

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

2018410

附件1: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doc附件2:立德树人教师团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