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校表彰奖励委员会暨教职工奖项规范化工作会议在中山北路校区召开,校党委书记梅兵、校长钱旭红、校党委副书记朱民、杨昌利及表彰奖励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朱民主持。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方金奇首先汇报了教职工奖项规范化工作五个阶段的开展情况,并就专项奖设置整体方案进行了介绍。委员们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方案内容进行了讨论。
随后,教务处处长孟钟捷、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吴瑞君、人事处处长施国跃分别汇报了教书育人贡献奖、科学研究贡献奖、管理服务贡献奖评选实施办法。委员们围绕奖项名称、评选条件、评选周期、奖励人次、奖金额度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梅兵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重要任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教职工奖项的规范化工作是学校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教职工奖项本身也是教育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我们要将教职工表彰奖励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将提升教育管理效能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结合起来,将“三圈三全十育人”工作任务与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把握好“全局”、“变局”和“开局”,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钱旭红要求,华东师大在“双一流”建设中强调“通过学术卓越追求育人卓越”,即把一流学术研究成果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教职工表彰奖项的设立也必须站在“全国一流”、“世界一流”的视角去思考、谋划,鼓励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并在实现学校一流学术的同时实现一流的育人。他对“教书育人贡献奖”、“科学研究贡献奖”和“管理服务贡献奖”的评选办法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朱民在总结中指出,表彰奖励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作用,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内生发展动力,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落实梅书记和钱校长的指示,根据本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相关设奖方案和实施办法,最大程度发挥教职工表彰奖励在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以及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和卓越服务等方面的导向作用。